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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家 口 学 院
关于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2 09:36:06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5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校考核工作并研究处理考核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长:张俊贵  桑秀国

副组长:齐瑞飞   

  员:何亚星          艾立志   

各单位、部门须成立考核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部门考核工作,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考核的范围和内容

(一)考核范围:中层领导班子、校级助理和中层领导干部、科级干部和普通教职工。中层领导干部指现有副处级干部和20131231日前提拔的科级干部;科级干部指201411日后提拔的科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为本单位或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校级助理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科级干部和普通教职工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

“德”主要是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是工作能力、政策水平、业务专长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是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和勤奋敬业等方面的表现;“绩”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以及做出贡献等方面的情况;“廉”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廉洁自律,遵守党的规矩和党的纪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的分类管理

年终考核分为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和个人考核,个人考核包括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等三类岗位考核。

(一)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校级助理、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参加管理岗位考核。

(三)科级干部和普通教职工的考核由所属部门考核小组负责。科级干部在部门参加管理岗位考核;公寓辅导员在学生公寓参加管理岗位考核;其他普通教职工按实际身份分别参加管理、专业技术或工勤岗位考核。

(四)双肩挑人员考核管理。

1.科级以上干部,以管理岗位考核为主。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同时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管理岗位考核结果,由业务所在部门办理考核结果登记及相关奖励手续。工资序列为工勤序列的同时参加工勤岗位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管理岗位考核结果。

2.具有教师资格的公寓辅导员,以公寓辅导员岗位考核为主。附带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考核结果采用公寓辅导员岗位考核结果。

3.普通教职工,只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由本人业务关系所属部门负责。

四、考核的具体程序

(一)中层领导班子、校级助理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程序

1.提交报告。中层领导班子、校级助理、中层领导干部均须按时网上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全校教职工网上参阅。

校级助理、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按照考核内容和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中层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在1500字左右,对一年来本单位、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客观总结。校级助理和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在1000字左右。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均需由述职和述廉两个部分组成。

述职述廉报告格式要求:A4纸张,标题字体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字体仿宋三号,行距25磅,上下页边距2.54厘米,左右页边距2.5厘米,标题注明“×××(单位)领导班子2015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姓名)2015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2.集中测评。学校召开考核测评大会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测评,参会范围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教学单位还要召开师生代表参加的考核工作会议并由校365备用地址派人开展考核测评。

1)中层领导班子考核测评。一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校级助理评价;二是教学单位与非教学单位的中层领导干部交叉评价;三是教学单位师生代表(师生各10人)评价,非教学单位的主管领导评价。三个环节分别占量化评分的40%40%20%

2)校级助理考核测评。一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评价;二是测评大会其它人员评价。两个环节分别占量化评分的60%40%

3)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测评。一是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校级助理评价;二是教学单位与非教学单位的中层干部互相评价。两个环节分别占量化评分的60%40%

4)考核测评等次对应量化分值:优秀为100分;称职(良好)为80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一般、较差)均为60分。

3. 确定结果。考核量化评分是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实际考核结果需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人一年来的工作实际评议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常委会审核确定。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校级助理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的中层领导班子和个人的考核结果,综合测评一般须在80分以上;综合考核测评得分不足50分的,一般应确定为一般和基本称职,不足30分的一般应确定为较差和不称职。

(二)科级干部和普通教职工考核

科级干部和普通教职工考核,按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单位、部门综合评定等程序进行。鼓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部门工作特点的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初步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须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最终确定。

五、考核的结果使用

(一)部门中层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考核等次的确定优先考虑中层领导班子考核情况,其次考虑本人民主测评情况。凡中层领导班子在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本部门党政领导中最少有一人可评定为“优秀”等次。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优秀者由学校予以表彰,中层干部考核优秀者,由学校通报表彰同时申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嘉奖。

(二)中层领导班子考核为“一般”和“较差”的,由主管(联系)校领导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

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由主管(联系)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扣发下一年度5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扣发下一年度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提请免去其现任管理岗位职务的处理建议。

(三)科级干部和普通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扣发下一年度5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扣发下一年度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上予以政策倾斜。

六、考核的时间安排

(一)上传述职述廉报告:校级助理、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于1230日前上传至学校365备用地址网页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栏

(二)考核结果党委会审核:校级助理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科级干部和普通教职工拟评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均须由常委会审核通过。各单位、部门须于201615日前将本单位、部门科级干部和普通教职工拟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情况报人事处。

(三)上报考核材料:所有填写完成的考核材料于2016110日前上报,中层领导班子、校级助理和中层干部的管理类考核材料报组织部;校级助理和中层干部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材料、科级干部和普通教职工各类考核材料报人事处。

七、考核的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对考核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把年度考核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严密组织,防止走过场,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

(二)对在考核中出现的违反原则和规定的问题,学校将做严肃处理。

(三)考核结束后,学校对考核优秀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调查确认后予以答复。

八、具体说明事项

(一)按照评优比例,采用四舍五入办法下达各部门评优指标。为尽可能做到公平、合理,对四舍五入后的剩余数字累计记帐,结合上一年度累计指标,最终确定本年度考核评优指标。

(二)外出参加在职进修、培训的人员,由进修和培训单位提供情况证明,所在部门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三)考虑到专业技术考核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连续性,挂职干部由原所在部门和现挂职单位双重考核。

(四)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有旷工行为、违法违纪行为、工作出现过重大失误的不得评优。

(五)考核表按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个岗位类别填写,一式两份,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六)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若市纪委有新的规定和要求,则按照新规定新要求执行。

 

附件: 2015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一览表

 

 

 

 

 

 

 

 

 

 

 

 

中共张家口学院委员会       张家口学院

20151222

 

 

 

 

 

 

张家口学院办公室                          20151222日印

(共印60份)


附件:

2015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一览表

序号

部门

优秀指标分配

类别

部门名称

科级干部和
普通教职工

中层领
导班子

中层
干部

校级
助理

1

      校级助理

 

 

 

1

2


教学
单位

办公室

1

2

6

 

3

组织部/机关党总支

0

4

宣传统战部

0

5

工会

0

6

高教发展研究所

0

7

财务处

2

8

科研处

0

9

学生工作处(团委)

2

学生工作处(公寓)

4

10

招生就业处

1

11

新校区办公室

0

12

网络信息中心

0

13

图书馆

5

14

纪检监察审计室

0

15

后勤管理处

4

16

安全保卫处

2

17

资产设备管理处

1

18

中专部

3

19

人事处

0

20

教务处

0

21

教学督导办公室

0

22

医学基础部

4

23

继续教育中心

1

24

教师技能训练中心

1

25

教学
单位

人文社科系

10

1

5

 

26

初等教育系

4

27

理学系

9

28

外语系

7

29

护理学院

7

30

医学系

3

31

财经学院

6

32

体育系

2

33

学前教育系

6

34

艺术设计系

5

35

音乐与舞蹈系

2

合计

92

3

-9-

1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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